关于2016届毕业生成绩审核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景陶教函[2015]57号
关于2016届毕业生成绩审核及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分院:
现将2016届毕业生成绩审核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届毕业生成绩核对
1、教务处信息科对2016届毕业生的前六学期成绩进行了审查,现将各班成绩汇总表下发到各分院。请各分院组织毕业生进行成绩核对并签字确认,最终的签名确认单以分院为单位交至教务处信息科。对成绩有疑问的同学本人来教务处信息科进行复核。本次工作在11月27日前必须完成。
2、各分院应确定一名毕业生成绩核对工作的经办人,请在11月13日前将具体经办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与教务处信息科,以便进行工作对接。
二、关于2016届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标准的说明
1、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前完成专业教学计划中的所有课程,且通过了课程考试(考核)的,将获得2016年“毕业”资格,发放毕业证书,否则为“结业”。
2、毕业生在获得毕业资格后,并通过学位资格审查的,将获得2016年学位。
3、以下情况不得授予2016年学位:
1)受过严重警告2次以上处分的;
2)毕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课程,没有拿到毕业证书的;
3)补及学分≥20学分的;
4)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未达到学位成绩标准的。
4、因“体育与健康”课程挂科而结业的,不能申请返校重修(补考)。其他科目挂科的可以在毕业后一年内申请返校重修(补考)。
5、因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未达到学位成绩标准而当年未取得学位的,可以在毕业一年内报名参加学位英语考试,通过后方可申请学位补授。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