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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处】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6日 15:11 点击:

有关科研人员

  接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赣教规办〔2015〕5号文件,根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指针,为完成《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各项任务服务。

  二、大力提倡“规范研究导向、实证研究导向、专业视角导向、连续性研究导向和事实判断优先价值判断的导向”5大研究立项导向,反对缺乏客观事实证明的主观思辨和低水平的重复研究。

  三、着力围绕“新常态”下江西教育改革发展大局,以兴趣为动力、以职责为使命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坚持在“实事”中“求是”的科学研究理念,通过对教育实践的观察和实验,去发现教育现象的本质及其客观规律,为教育发展和改革提供理论依据。

  四、积极鼓励课题申报者在教育领域坚守自己长久的学术方向,力求做到选题有单一的问题指向,研究有真实的经验事实,结论有充分的客观依据。

  五、为提高课题申报质量,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为:普通本科院校60项、独立学院15项、高职院校20项、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单位2项。

  六、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设重点课题(一类、二类、三类)及一般课题。

  七、实行课题申报人负责制。课题申报人限填报一人,一个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正在执行尚未结题验收的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

  八、课题申报人要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对申请书所填内容承担信誉责任,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报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5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九、课题申请书从江西省教育厅网站(“江西教育网”中“省教科规划”专栏进入)下载,填写完整后交至所在院系科研秘书处,汇总后统一报送科学技术处办公室,并将电子稿(电子稿由所在院系统一打包:院系名称——以申请人姓名为文件名)发送至tykyc@163.com。 

   申请材料包括: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2份。匿名活页一式6份,匿名活页中出现真实单位和姓名,申请材料视为无效材料。所有材料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十、江西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1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江西省教科规划课题申请书

   附件2、课题申报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