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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5日 16:45 点击:

各学院(部、系)、科研平台

省科协下发关于做好 2023 年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赣科协字〔2023〕96 号),根据《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赣科协字〔2023〕86号),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以下简称“托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

(二)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198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在我省全职工作的自然科学领域优秀青年人才,女性年龄可适当放宽2岁。同时须在自然科学领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基础研究方面,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生命科学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科研课题;

2)在应用研究方面,参与或承担过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研发、推广和应用工作;

3)在技术研发方面,参与或承担过关键技术、工艺操作性难题攻关工作。

(三)热爱并致力投身于科研事业,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突出的科研潜质,有独立完成科研项目的能力。我省重点攻坚的基础科学领域和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优先推荐。

(四)以下情形不作为“托举项目”推荐对象:曾被取消被托举人入选资格者;已入选国家人才计划、省“双千计划”、“赣鄱俊才支持计划”其他子项目的青年科技人才。

面向省外(包括海外)拟全职引进人才,需在入选确定前完成引进手续,其申报条件参照上述四点执行。

二、推荐渠道和名额

(一)单位推荐渠道和推荐名额。校科协可推荐3名。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单位推荐。

(二)同行专家推荐渠道和推荐名额。由本专业领域两院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专家具名推荐,每位专家限推荐1名。

(三)申报对象只能选择一个推荐渠道进行申报。

三、推荐要求

符合条件人员,经本单位同意向推荐渠道提交《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含可量化、可评审、可考核的项目绩效目标)等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须包含《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实施办法(试行)》(赣科协字〔2023〕86号)主要要素。

(一)推荐渠道为单位推荐的,在组织专家进行评议的基础上,择优提出推荐人选,在推荐单位和推荐人选工作单位同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省科协报送申报材料。

(二)推荐渠道为同行专家推荐的,在推荐人选工作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省科协报送申报材料。

(三)每名推荐人选应有不少于2名同行知名专家(至少1名省外同行知名专家,不得为原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培养导师)进行评议并具名同意推荐,其中应明确1名省外具名推荐专家作为其培养导师。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一)书面材料

1.《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原件一式2份。

2.《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专家评议表》(见附件2)原件一式1份。

3.《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1份。

4.有关附件材料1套(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著作(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6)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格式自行定义,由所在工作单位盖章)。

(二)电子材料

所有提交的书面材料均需形成电子材料(Word版),其中保密审查证明需另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三)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限

请于2023年10月23日前将上述书面材料报送至科技处校科协(行政楼405室)。纸制版和电子版须保持一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校科协 况慧芸

联系电话:8499123

邮箱tykyc@163.com

附件:

1.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申报书

2.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专家评议表

3.赣鄱俊才支持计划·青年科技人才托举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校科协

2023年9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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