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3日 17:07 点击:
关于做好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是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2016年我校拟招收骨干计划5人,设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均可招生(祥见景德镇陶瓷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了圆满完成招生计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1.骨干计划招生生源范围是教育部规定的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等5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恩施自治州的少数民族考生。
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管理人员以及民族科研机构人员。
二、资格审查
有意报考骨干计划的少数民族考生报名前必须在生源地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请查看各省民族厅的公告),填写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一式三份。
三、考试录取
1.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
2.协议签订。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
景德镇陶瓷学院研究生院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