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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景德镇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0日 13:41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景德镇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调)单位及职位

详见《2021年景德镇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全省范围内的市级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2.全省范围内的市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按赣组发〔2008〕6号文规定可以交流进机关,并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3.中央、省级机关驻景德镇市的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4.遴选(选调)单位对报考范围另有规定要求的,从其规定要求。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4.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和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级、二级主任科员职级和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且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部分职位对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另有规定要求的,从其规定要求(具体要求见职位表),其中专业要求对照《2021年景德镇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2014年2月18日以后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8.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的;

9.按规定列入遴选(选调)人员诚信档案库,且未满影响期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第五条、第六条所规定回避关系的遴选(选调)职位。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所报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附件1中公布的电话与遴选(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

本次遴选(选调)采取个人意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4日前到所报考的遴选(选调)单位进行报名。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进行资格初审。因配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市外省内考生可采取网上报名、委托他人等方式进行报名,通过传真、邮件等渠道将报名所需材料交至所报考的遴选(选调)单位。

(1)学历学位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2)个人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务员(参公)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登记表以及遴选(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一份(需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3)5张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和以身份证号码命名、jpg格式、宽高比3:4的同底电子照片;

(4)《2021年景德镇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样表从景德镇党建网、瓷都组工微信公众号下载或到报名点领取,报名登记表须贴1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考生手写签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直单位考生经单位党委(党组)、县级及以下单位考生经本单位党委(党组)和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5)网上报名的考生还需提供诚信报考承诺书;

(6)委托他人报名的,受委托人应为本市常住人口,除需携带考生委托书、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携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初审。遴选(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选调)工作全过程。遴选(选调)单位于2021年2月25日前完成资格初审工作,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结果,并报送1份报名成功人员的《报名登记表》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资格初审通过即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岗位调剂及遴选(选调)计划核减。遴选(选调)职位报名人数与遴选(选调)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此比例的,相应调减该职位遴选(选调)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自愿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遴选(选调)单位于2021年2月27日前完成改报工作,并把1份改报成功人员的《报名登记表》报送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四、考试及后续工作

为确保考试安全,根据省委、省政府“两个尽量、两个严禁、两个一律”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此次遴选(选调)笔试、面试等后续工作将适时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景德镇党建网、瓷都组工等媒体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咨询电话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职位表。

附件:

1.2021年景德镇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2021年景德镇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3.2021年景德镇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4.2021年景德镇市市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委托书


中共景德镇市委组织部  2021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