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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大学2023年设计学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6:44 点击: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人才选拔方式,突出导师、研究团队和学科在招生中的自主权,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切实选拔出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优秀创新人才,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学科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招生组织

学院成立设计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和监督组,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1.制定“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考方案和实施细则。内容主要包括:报考条件、申请材料、招生导师、招生指标、考生资格审查办法、考核内容、考核时间、考核方式、录取原则、信息公开及申诉机制等。

2.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4.对考核选拔全过程进行监察督导;对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考生反映的问题及线索进行查处,受理考生在报名、审核、录取过程中的申诉等事宜,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

三、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体检规定。

3.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硕士学位)。

(二)科研业绩条件

报考考生需提交本科及硕士阶段的成绩单、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作品集、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博士研究计划报告以及能代表本人专业能力和水平的其它证明材料,要求将所有材料合并为一个PDF电子文件进行提交。编排提纲为:

1.成绩证明: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原件扫描件(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校成绩管理部门提供并盖章;往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部门或毕业学校成绩管理部门提供并盖章;成绩单须是中文或英文版,其他语言的成绩单,须同时提交该成绩单原件及成绩单的中文或英文翻译的公证书);

2.毕业及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在校证明),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需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扫描件;

3.作品集:考生须提交与报考专业方向相符,能代表本人专业能力和水平的作品图片不少于20张;

4.科研创作成果:考生设计创作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著、课题研究等相关成果扫描文件,论文、专著等所提交的内容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等,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应提交申报书中的封面、主要成员表、立项文件等证明材料;

5.博士研究计划报告:博士研究计划报告3000字左右,须针对所报考专业方向进行撰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本人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习背景简述;

②报考该研究方向的目的;
③与所报考研究方向相关领域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进展概述;
④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学习与研究计划,包括将在该研究方向中做哪方面的研究工作,用哪些手段从事前沿研究等。

6.其他材料:能代表本人专业能力和水平的其它证明材料,如所获得的各类荣誉称号、学术机构任(兼)职情况、参加的主要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等。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根据当年学校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按照博士研究生报考具体要求,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二)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申请学科专业所属学院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两名与所申请学科专业相近相关的正高级职称专家书面推荐信。

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1)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2)已获硕士学位者: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3)国(境)外学历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的硕士阶段成绩单。

5.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所获专利及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6.英语成绩证明。

7.学院(学科)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入学时须核验以上材料的原件,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资格审核

学院根据申请条件,由当年具有博士招生资格的导师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议,每位导师推荐进入综合考核的名额不超过6名。评议合格的名单须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同意,报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后由所在单位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其主要材料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六、综合考核

设计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方案以笔试和面试为主,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笔试、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

(一)专业笔试

考核形式:笔试。考试内容为专业综合知识和外语。专业综合知识分为专业理论和专业能力两部分,满分各100分;英语满分100分,如英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免于考试:

①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不低于425分;

②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不低于533分;

③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考试合格;

④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80分;

⑤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6分;

⑥GRE成绩不低于290分;

⑦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获得学位;

⑧参加并通过我校组织的博士招生外语统一考试,成绩三年内有效(2020年—2022年)。

(二)综合能力考核

考核形式:面试。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背景、科研能力、学术水平、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

由专家组老师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平均值得出。

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百分制)

1.总成绩=(专业理论+专业能力)/2*60%+综合能力考核*40%。

2.英语成绩不计入总分。

七、录取工作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和当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提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

八、其他

(一)违纪处理。校纪委和研究生院、招生考试中心将对选拔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检查,对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导师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在报考和考核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报考景德镇陶瓷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录取的考生占用导师当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导师须对所招收博士生的质量严格把关,加强对博士生的思想政治、学术规范、创新能力及科研能力等方面的培养。

(三)本办法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九、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景德镇陶瓷大学(湘湖校区)设计艺术学院(333403)

联系人:李昕迪

电话:13879835931

E-mail:238759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