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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3日 12:35 点击: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所有具有中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人事关系或学籍档案未转到学校、定向委培的研究生不具备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资格。

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推荐名额分配

2022年研究生资源管理中心给设计艺术学院下达推荐名额共9名,其中博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7名。

四、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具有发展潜力。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参评: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

(4)未按学校规定履行注册学籍手续者的。

(5)超过学制基本修业年限的。

(6)参评学年课程成绩有不及格或者补考及格的。

(7)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

(8)经学校认定的不得参评的其它情形。

五、业绩要求

1.本业绩专指申报者读研或读博期间以研究生身份所取得的业绩。

2.本年度申报业绩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3.在学制基本修业年限内,研究生可多次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但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者已获得江西省政府奖学金的业绩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4.申报者须至少有一篇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学术论文须以景德镇陶瓷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以上(含省级)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增刊及与本专业无关学术论文不计。论文其他要求(如重复率、收录要求、版面要求等)按本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计分办法执行。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1.2022年9月15日仅一天在设计艺术学院318团委办公室王子扬老师处接收纸质支撑材料。电子稿请在9月15日前发送至tdsjysxy@163.com,以“**级**专业**姓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命名。

2.需要提交的材料:

(1)《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2)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支撑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六级成绩单复印件(纸质版);

(4)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承诺书、奖学金参评材料自审表(纸质版签字)。

 

附件:1.研究生奖学金申报材料汇总表

2.景德镇陶瓷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参评材料自审表、学术诚信承诺书

 

 

景德镇陶瓷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