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省双一流优势学科“陶瓷设计与美术” 项目招标的通知
为扎实推进一流学科建设,全面落实省双一流优势学科“陶瓷设计与美术”建设任务,激发教师积极参与学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学校统筹安排,学科点拟开展项目招标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项目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申报学科为陶瓷设计与美术学科,申报项目涵盖教学科研项目和奖励、社会服务等内容,申报者可根据具体建设任务招标清单和自身研究方向自行选择。
二、项目申请条件
1.根据项目特点,将以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或个人形式进行申报,具体要求见招标清单。
2.项目负责人须为设计艺术学院在编在岗教师,每个团队或个人申报不同项目一般不超过3个。项目组成员应参与实质性工作,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允许变更项目组成员。申请项目的参与者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原已发表、出版的成果或已获省级以上立项资助、奖励的项目和成果,不得重复申报;上一轮获批设计学学科培育项目但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对应层次项目。
三、评审原则及项目要求
1.招标项目立项评审贯彻质量第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选。
2.所有招标项目完成周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设定,但需在2025年底前完成,学科点将对所有立项项目实行中期和末期考核。
3.项目如没有通过中期考核,则终止剩余经费拨付,团队负责人和成员今后不得参与学科点其他招标项目。
4.结题要求:符合所申报项目结项的认定标准。
四、经费
经费划拨分三个阶段,立项后拨付总经费的30%,通过中期考核拨付总经费的30%,项目完成通过验收拨付40%。经费使用参照省财政厅《江西省“十四五”期间“双一流”建设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赣财教【2021】25号)执行,具体资助金额参照附件一《陶瓷设计与美术学科群建设任务招标清单》。
五、申报受理及材料要求
将附件二《江西省双一流优势学科“陶瓷设计与美术”项目招标申请书》(一式3份)于2022年10月24日前交至设计艺术学院学科建设与科研办公室(设计艺术学院224室),同时将项目申请书(WORD版本)发至45637076@qq.com。
- 附件【附件二:《江西省双一流优势学科“陶瓷设计与美术”项目招标申请书》.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一:《陶瓷设计与美术学科群建设任务招标清单》.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