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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省直单位公开遴选选调招录105人【附职位表】,正在报名!
时间:2022/03/07 16:44:06 点击: 作者: 来源:

2021年四川省司法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5名公告。报名时间:12月23日至12月31日18:00;

2021年四川省医学科技教育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公告。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1月3日17:00前;

2021年四川省医疗保健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公告。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1月3日17:00前;

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9名公告。报名时间:12月23日至2022年1月23日18:00;

2021年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7名公告。报名时间:12月23日至12月31日18:00;

2022年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公开招聘28人公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

2021年辽宁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面向社会第三批次公开招聘30人公告。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12月31日。


四川省司法厅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并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四川省司法厅决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15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

“行政复议(一)”、“法治建设”、“综合管理”职位面向符合遴选条件的省内各市(州)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市(州)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考。

“行政复议(二)”职位面向符合遴选条件的省内司法所和监狱、戒毒(康复)所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使用司法行政政法专项编制的在岗公务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六)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12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遴选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至12月30日(星期四)8:00。请将《四川省司法厅2021年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姓名+报考职位”为邮件标题,发送至指定互联网邮箱(scssftgkkd@163.com)。每位报考者在本次公开遴选中仅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者报名邮箱将作为此次公开遴选过程中的联系邮箱。

(二)资格初审和履历评价

资格初审和履历评价由四川省司法厅负责,根据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情况介绍等情况,择优筛选确定符合资格条件人员参加笔试。确定结果将于2022年1月7日前反馈报考者。

笔试开考比例为5:1。符合资格条件人员数与职位数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整或缩减该职位计划。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地点设在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时间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笔试当天,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和《四川省司法厅2021年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标注准考证号)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和排名将适时在四川省司法厅官方网站公告。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未达5:1比例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本人持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报名表2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1份;

4.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需管档单位盖鲜章);

5.职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职位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四川省司法厅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与遴选名额之比为2:1。由四川省司法厅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组还将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不唯分取人。

(七)体检

体检由四川省司法厅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按照考察情况依次递补。

(八)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顶岗试用人员。顶岗试用时间为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任职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由四川省司法厅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

对拟任职人员在四川省司法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审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名时请按要求正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遴选各环节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可能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注意关注四川省司法厅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三)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在公开遴选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资格。

(四)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28-86748790

监督电话:028-86925431

四川省司法厅

2021年12月20日


四川省医学科技教育中心2021年12月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四川省医学科技教育中心于2021年4月经省委编委批复同意设立,是省卫生健康委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医学科技项目平台基地管理、生物安全管理以及科技成果评价和转化服务等工作,组织实施卫生专业人员的岗位培训、职业化素质培训等医学继续教育,承担医学教育基地管理、卫生专业人员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其他卫生人员培训等工作,完成省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中心内设综合科、科技创新部、继续教育部、毕业后教育部4个科室。

为加强四川省医学科技教育中心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增强工作力量,提高专业水平,中心拟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原则,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在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官网(http://wsjkw.sc.gov.cn/)“公告公示”专栏和四川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scwsrc.com/)“通知公告”专栏同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计划选调工作人员3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中级及以下岗位3名。具体岗位详见《四川省医学科技教育中心2021年12月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央在川机关单位及中央在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取得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与本单位选调岗位“专业条件要求”的专业一致的,按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调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资格条件一览表》)。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2月20日及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新招录(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月3日17:00)前,报名人员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医学科技教育中心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及相关资料扫描件(附件3,如是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打包发送至scwsrcjlfw@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公开选调+岗位编码+姓名”。

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2022年1月7日17:00前,工作人员向资格审查合格者的报名邮箱发送《笔试准考证》并短信提醒。根据报名资料提供情况,可能要求报名者提供原始证件或资料核查。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邮箱查询,并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开考比例为1:5,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四川省医学科技教育中心研究,调整开考比例或削减选调名额。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暂定2022年1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并通过报名邮箱发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4.考试成绩公布。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和四川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管理平台上公布考试成绩。

(四)体检。

1.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考试总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和人员名单随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在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和四川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管理平台公布。体检统一在四川省医学科技教育中心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2.体检结论在四川省医学科技教育中心拿到体检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四川省医学科技教育中心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的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四川省医学科技教育中心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五)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核查其干部人事档案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和四川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管理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七)调入。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四川省健康委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八)递补。

有以下情形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是否递补由四川省医学科技教育中心研究并视情决定):

1.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2.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

3.拟调入人选公示发现问题或放弃调入的;

4.确定调入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四、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肃选调纪律,报考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工作人员应严守规矩,执行好安全保密和回避等制度。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有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报名时请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选调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四)本次选调笔试、面试均无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由四川省医学科技教育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省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咨询。

四川省医学科技教育中心电话:028-62398741(阙老师)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玉双路3号8幢

委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28-86122728(张老师)

邮箱:scwsrczhk@163.com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南街2号附3号

省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28-86130275(衡老师)

四川省医学科技教育中心

2021年12月20日


四川省医疗保健服务中心2021年12月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四川省医疗保健服务中心于2021年4月经省委编委批复同意设立,是省卫生健康委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省直机关公务员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健康状况的监测评价,负责省本级干部保健信息化平台建设,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费管理,参与省保健科研课题、保健基地医院管理和干保人员培训,完成省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中心内设办公室、医疗服务科、医疗保障科、健康教育科4个科室。

为加强四川省医疗保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增强工作力量,提高专业水平,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原则,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在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官网(http://wsjkw.sc.gov.cn/)“公告公示”专栏和四川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scwsrc.com/)“通知公告”专栏同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计划选调工作人员3名,管理岗七级及以下职员岗位3名。具体岗位详见《四川省医疗保健服务中心2021年12月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管理人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央在川机关单位及中央在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3.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新招录(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月3日17:00)前,报名人员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医疗保健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及相关资料扫描件(附件3,如是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打包发送至scwsrcjlfw@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公开选调+岗位编码+姓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2022年1月7日17:00前,工作人员向资格审查合格者的报名邮箱发送《笔试准考证》并短信提醒。根据报名资料提供情况,可能要求报名者提供原始证件或资料核查。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邮箱查询,并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四川省医疗保健服务中心研究,调整开考比例或削减选调名额。笔试时间暂定2022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暂定2022年1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并通过报名邮箱发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4.考试成绩公布。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和四川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管理平台上公布考试成绩。

(四)体检。

1.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考试总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和人员名单随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在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和四川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管理平台公布。体检统一在省医疗保健服务中心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2.体检结论在四川省医疗保健服务中心拿到体检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四川省医疗保健服务中心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的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四川省医疗保健服务中心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五)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情况,重点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核查其干部人事档案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和四川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管理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七)调入。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四川省健康委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八)递补。

有以下情形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是否递补由四川省医疗保健服务中心研究并视情决定):

1.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2.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

3.拟调入人选公示发现问题或放弃调入的;

4.确定调入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四、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肃选调纪律,报考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工作人员应严守规矩,执行好安全保密和回避等制度。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有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报名时请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次选调笔试、面试均无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四川省医疗保健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向省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咨询。

四川省医疗保健服务中心电话:028-81258736(段老师)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南街2号

委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28-86122728(张老师)

邮箱:scwsrczhk@163.com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玉林南街2号附3号

省卫生健康委直属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28-86130275(衡老师)

四川省医疗保健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0日


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关于2021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拟考核招聘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单位

性质单位地址主要职能

四川省林业

科学研究院财政全额拨款四川省成都市星辉西路18号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生物多样性与栖息地保护恢复、林木遗传育种、森林资源培育、森林保护、园林花卉、林产品利用与检验监测等研究;开展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科技支撑服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2021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三、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者将个人简历、《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后发至210988176@qq.com邮箱。考生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月23日18:00,网络报名后须根据邮箱回复的联系方式确认报名。


四、面试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简历和报名登记表进行初步资格筛选,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官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 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一)《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其中:面试资格审查时尚未毕业或已经毕业尚未获得学位证的人员,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为准;不符者,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将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报考者,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通过相关高校或省级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范围条件合格。

(五)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如研究方向、研究经历、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其中,研究方向应提供毕业证或学校提供的研究方向证明及其他能证明研究方向的材料;研究经历、工作经历应提供论文、成果、标准、专利、参与项目等证明材料 。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由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一)面试初选

1. 实行半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 面试初选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初选结果公布

同一招聘岗位或全部考生面试完成后,当场公布面试初选结果(通过或未通过)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二)择优录取

面试初选结束后,由我院成立的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和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按照择优录取原则对面试初选通过人员进行复选,确定面试通过人员名单,并按岗位确定面试通过人员的排序。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面试通过人员的排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全部考生面试结果均为未通过,则该招聘岗位不确定体检人员。

由我院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官网上公告面试结果和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我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结果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我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面试通过人员的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面试通过人员的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我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该岗位面试通过人员的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面试通过人员的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我院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面试通过人员的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如该岗位所有面试通过人员公示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

和地点。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招聘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面试资格审查时尚未毕业或已经毕业尚未获得学位证书的人员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核确认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服务年限

录用后,聘用人员在院最低服务年限5年(经组织安排工作变动的除外)。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人事处 028-83220292,83222602;

监督电话: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纪委办公室   028-83230135

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2021年12月20日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本次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为17名,其中: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和档案中心3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查技术中心4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3名、四川省产业计量测试研究院5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1名、四川省个体劳动者协会1名。具体岗位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和范围

全省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全省事业编制人员报考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和档案中心、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四川省产业计量测试研究院选调范围为全省各级公益一类或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查技术中心选调范围为全省各级公益一类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四川省个体劳动者协会选调范围为全省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岗位选调对象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选调对象范围。事业编制考生所在单位未分类的,须提供本单位暂未公益分类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选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12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报名前取得。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至12月31日(星期五)18:00。请将以下资料打包成压缩文件,以“报考单位+岗位编码+姓名”为邮件标题,发送至指定互联网邮箱(scsjrsc@163.com)。每位报考者在本次公开选调中仅限报一个岗位。

1. 填写《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 填写《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信息简表》(见附件3);

3. 事业编制人员须提供本人编制所在单位最新有效法人证书扫描件;

4. 本人所在事业单位已分类的,须提供明确公益分类文件扫描件;暂未分类的,须提供单位暂未分类证明等相关材料盖章扫描件;

5. 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6. 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18:00。根据报考人员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方面情况,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2022年1月14日前,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参加笔试人员。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当天,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无效)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和排名将适时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公告”栏公告。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并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公告”栏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本人持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1. 报名表原件1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2. 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 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 取得选调岗位所需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 事业编制人员须提供本人编制所在单位最新有效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盖单位鲜章);

6. 本人所在事业单位已分类的,须提供明确公益分类文件复印件(盖单位鲜章);暂未分类的,须提供单位暂未明确分类证明等相关盖章材料;

7. 二寸免冠证件照1张;

8. 提供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岗位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公告”栏发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为2:1),对于选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对于达不到2:1考察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5分及以上,否则不能确定为考察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处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组建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组还将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顶岗试用人选,不唯分取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省市场监管局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确定是否递补。

(七)顶岗试用

顶岗试用时间为1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省市场监管局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确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和调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入人员。

对拟调入人员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入,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名时请按要求正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公告”栏另行通知。

(三)严明选调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028-86607527(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028-86607726(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和档案中心)

028-86753822(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查技术中心)

028-86607761(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

028-84866127(四川省产业计量测试研究院)

028-86607585(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028-86755024(四川省个体劳动者协会)

监督电话:

028-86607658(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是省委、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是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干部和中高级公务员的学校。因工作需要,2022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28名。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河南招才引智专项行动工作安排,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应聘条件

招聘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教学教研工作岗位应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中共党员;

(3)热爱党校(行政学院)教育事业,品行良好;

(4)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胜任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校刊编辑工作岗位应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中共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

(4)文字表达能力强,胜任党校(行政学院)校刊编辑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薪资待遇

(一)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执行;

(二)安家费10万元,科研启动费5万元;

(三)提供独立办公室1间,配备工作电脑1台;

(四)享受“黄河人才计划”政策,协助申请省直青年人才公寓。

(五)相关福利:五险一金、工会福利。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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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河南省委党校”获取应聘登记表进行报名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请在附件中下载并填写《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应聘登记表》。电子邮件务必以“应聘岗位+姓名+最高学历+专业+毕业学校”(如:哲学教研部—张三—博士—中国哲学史—中国人民大学)格式作为邮件主题和附件标题发送至hnshwdx@163.com邮箱,报名材料包括:

1.应聘登记表(见附件);

2.身份证扫描件;

3.本科(专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及聘书,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等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三)资格初审

我校将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或试讲人员名单后以电话形式通知入选者。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包括报名、资格审查、专业考核(教学教研工作岗位采用试讲方式,校刊编辑工作岗位采用专业笔试方式)、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9686904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36号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师资科

邮    编:451464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

2021年12月24日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行政学院、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2021年第三批次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校(院)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我校此次计划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30名(具体专业需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

(三)政治坚定,道德品行优秀,身体健康;

(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能够胜任校(院)教研工作;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主持、参与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日。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并参加考核,经考核通过并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面试(试讲)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校官方网站(www.lnswdx.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内根据报名情况分批次面试考核,并按考核情况分批次录用,至招聘专业额满为止,12月31日以后不再接收新简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将《中

共辽宁省委党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lndxszpx@163.com(发送至其它邮箱无效,邮件主题写明:姓名+院校专业+应聘岗位)。

应聘材料包括:《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人才招聘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本科至最高学历)、报名表内所填写的科研成果等电子版佐证材料等。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每名报名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初审后,拟于面试前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参加面试。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予通知。

(四)面试考核

考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试讲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理论功底、课堂组织、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多方面能力素质。根据面试试讲情况,校委会研究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体检

根据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由学校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对所申报职位相适情况进行查阅档案、资格复查、实地调查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考察。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合格者,经校委会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校(院)与其签订相应聘用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八)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享受周转住房等待遇。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五里河街18号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人力资源部文萃楼720室

邮政编码:110004

联 系 人:陈老师  曹老师

联系电话:024-31355885或31355877

024-23981756或23982808

纪律监督电话:024-88497718

报名邮箱:lndxszpx@163.com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辽宁行政学院、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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