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的人员。
2.能在2022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的人员。
(三)各招聘岗位在学历、专业、年龄等方面具体条件,请查阅《江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各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专业问题,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见附件2);考生所学专业如未列入《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应在报名前咨询招聘学校及其主管教育部门能否报考。涉及到年龄问题,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如岗位条件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为: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含3月1日);其它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涉及到户籍问题,某市或某县户籍指本公告发布之日,本人或其父母、配偶为该市或该县户籍。
(五)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毕业生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21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六)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必须在同一县域(含市直,下同)内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7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服务期加上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且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最后任教中小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需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省内外其他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由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之一。
在我省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任教累计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在编教师和服务不满3年(2020、2021年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并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完成解聘和下编手续。
(七)2019年招聘录用、连续任教三年至2022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可以报考,但需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所在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八)我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定向师范生和省属高校的公费师范生,须按入学前签订的协议就业,原则上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如确要参加,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与签订协议的单位解除协议。
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各市、县(区)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