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公告 >> 浏览文章
艺术陶瓷从业主体税收建档表
时间:2016/01/21 19:45:50 点击: 作者:admin 来源:admin

告知内容

 

1、 凡有艺术陶瓷经营收入的人必须税务,接受正常的税务管理;

2、 在2016年2月22日之前税务登记理且有经营收入的人员将启动针对性的税务程序;

3、 税务门与校方配合集中理,相员填写表格,出具身份证复印件一交校方。

 

 

                            2016121 

 


下载地址:艺术陶瓷从业主体税收建档表(空白)

凝 聚   共 生   创 新
Copyright © 版权所有 2022 景德镇陶瓷大学设计艺术学院 地址:景德镇陶瓷大学湘湖校区(333403) 技术支持:景德镇陶瓷大学移动互联协会